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227.“亚伯拉罕必要成为一个又大又多的民族”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一切真理都将来自主。这从“亚伯拉罕”的代表和“民族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前面多次说明,“亚伯拉罕”是指主;“民族”是指良善,如前所述(1159, 1258-1260, 1416, 1849节),此处“一个又大又多的民族”表示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。“大”论及良善,“多”论及真理,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地方明显看出来,只是我不会在此引用它们。源于良善的真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属灵良善。
有两种彼此不同的良善,即: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。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,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。后者,或属灵良善来自前者,或属天良善。因为没有人能爱主,除非他也爱他的邻舍。对主之爱就包含对邻之爱,因为对主之爱来自主,因而来自对全人类的爱本身。住在对主之爱里面就等于住在主里面;凡住在主里面的,不能不住在祂的爱里面;而祂的爱面向人类,因而面向邻舍;因此,他在这两种良善,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里面。属天良善才是最纯正的良善本身;而属灵良善是属天良善的真理,或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。这真理是属灵良善,如所说的。前者是“大”所表示的,而后者是“多”所表示的。
1409.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,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,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(665, 920, 1361节)清楚看出来。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,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。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,以及肉体事物(无论从哪个方面说,它们都是感官对象)为死物。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、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,所以每当看见它们,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,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,而不是思想它们。事实上,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,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。对他们来说,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。
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,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,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。在古教会,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,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,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。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,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,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,敬拜它们,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,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。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,该教会始于亚伯兰,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。由此可知,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,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。
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,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,也就是说,亚伯兰、以撒和雅各的行为,以及后来摩西、士师或审判官、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。如前所述(1402节),在圣言中,“亚伯兰”代表主,并因代表主,也代表属天人;“以撒”同样代表主,并由此代表属灵人;“雅各”也代表主,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。
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: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,根本不用考虑,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。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,无论他们是哪种人,都代表主的王权;所有祭司,无论他们是哪种人,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。因此,无论坏人、好人,都能代表主,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,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(665, 1361节),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。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;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,所以可推知,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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